400-001-3508
企業是市場主體,許多關系到企業競爭力的問題需要企業自身去做,但是一些涉及到外部制度環境的問題需要政府著力加以解決。從調研中發現,中國要大力承接國際軟件外包業務,政府在提供支持、創造環境方面還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政策定位在軟件企業的認定上只認定軟件產品企業,大量符合國際發展潮流的軟件服務外包企業難以享受到這些政策。
研發型軟件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十分重視,尤其是在企業還沒有獲得知識產權之前的商業機密保護,BPO型的軟件企業對商業機密的保護要求很高。盡管國內有完整的法律制度,但是在商業機密和數據信息等方面的保護上只有當違法造成損失之后才能進行懲罰,而且懲罰力度較小。曾經有一個日本高端研發項目發包到北京,由于接包企業的一個員工對企業管理不滿,聲言要在網上公布企業的研發進度和成果,引起日該企業高層的高度關注。事后由于制度上的缺失,認為該員工沒有產生實際的損害后果,沒有承擔任何民事和刑事責任,致使日本發包企業不再將項目發包到中國。因為他們認為一旦造成泄漏,將會給自己造成巨大損失,這也是許多高質量的外包項目難以發包到中國的重要原因。
盡管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但在產業發展趨勢研究、將行業發展困境與政府溝通、規范和引導人員合理流動、推介中國承接軟件外包的特點環境方面與印度的NASSCOM相比還有很大不足。